2014年9月10日

誰的眼睛,誰的美學?


我覺得這個宣傳有些爭議性,首先是「智能障礙者的眼睛」未必異於一般人,此概念並非有效或有意義的分類範疇;其次是以「唐氏症者的眼睛」作為將該概念具像化的所指,亦窄化了智障者的形象。總體的副作用是造成智障者的形象被簡化為唐氏症者可辨識的外貌特徵,強化了健康常人之所以自視「正常」的常體想像,也以隱晦的方式貶抑了一個人外表形象的核心特徵—眼神。

當這些運動明星的照片只有眼睛部位遭置換並意圖引起反思(「特奧運動員是否就不值得關注?」)時,或許我們也可以想想另一面:特奧運動員獲得的關注之所以比不上一般人,究竟是因為什麼?

對於運動競技的技巧、動作美感、競賽鬥智……等運動美學中的眾多元素的讚賞,是與主流健常文化相嵌的深層結構,而特奧運動當然也可能展現出那些價值進而獲得關注,但除此之外它更強調了「平等參與」、「非競爭取向」、「彈性規則」……等特殊的運動文化,導致它在本質上就與一般運動∕奧運在運作與市場上皆有所區隔。

特奧運動當然值得大眾更多的關注與支持,但我認為最佳的特奧運動員的代言人應是他們自己的完整形象,而非一種將某種「健常人」的身體意象視為理想框架而強加於他們身上的人工合成物,在我看來這恐怕是對障礙者人格尊嚴/障礙文化的侮辱。

2014年6月30日

特教學校高職部智能障礙學生的自我概念、障礙覺察與污名感受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灣北部地區某特教學校8名高職部智能障礙學生的自我概念、對於個人所處的障礙情境與智能障礙相關標記之覺察,以及對於障礙污名之感受與因應方式。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法,針對研究對象進行個別的半結構訪談及焦點團體訪談,輔以參與觀察及文件分析,並以電話訪談學生的家長或主要照顧者,結果發現:

一、研究對象對於自我的認知多屬正向,且深受與身心障礙同儕之關係影響,並保有一定程度的「正常人」身分認同。

二、研究對象傾向將障礙理解為個人的負面特質,對於障礙情境的覺察甚少;對於不強調缺陷的障礙標記較有好感,並較認同於「學習困難」與「特殊學生」兩標記。

三、研究對象的污名感受多來自於遭到他人的言語或肢體霸凌等經驗,污名因應策略則包括忍受歧視、迴避歧視者、避免對他人透露自己就讀於特教學校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等。

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發現,提出若干實務上的建議,以供智能障礙者的相關服務工作者、家長及社會大眾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