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於接觸了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所倡議的台灣自決建國論述,對於台灣尷尬的國際地位處境終於得到了令自己滿意的解釋,與對於未來政治的期待。然而,作為基督徒,我們對於任何政治體制的憧憬,仍須回到以信仰的核心精神去批判檢視,避免落入將世俗政治理想偶像化的危機。
猶太人當年為何將耶穌釘死於十字架上?除了他們一部分人死守舊約聖經律法,誤將宗教生活儀式化成區分階級地位的工具(熟讀律法書、自認為遵守猶太傳統戒律的宗教領袖自認為自己高人一等,卻忽視這些律法背後實質存在的敬神愛人真意),並認為祂自稱神的兒子是在褻瀆他們所信仰的耶和華神;也有一部分人誤將舊約聖經預言的彌賽亞救贖主視為某位能將他們從羅馬政府的統治下拯救出來、獨立建國的政治領袖,因此他們看不起只會傳講道德規訓、敬畏上帝的耶穌。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自黨外運動時期,即本於信仰良心,於1977年發出了〈人權宣言〉(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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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我們向有關國家,特別向美國國民及政府,並全世界教會緊急呼籲,採取最有效的步驟,支持我們的呼聲。
為達成台灣人民獨立及自由的願望,我們促請政府於此國際情勢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我們懇求上帝,使台灣和全世界成為「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誠實從地而生,公義從天而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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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主流的台灣社會民意,仍多相信1945年以來中華民國政權的大內宣:“台灣已被中華民國光復,成為中華民國領土”(事實是,1945年中華民國政權依據二戰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到台澎代表盟軍接受日軍投降,並執行軍事佔領,等待戰後和約的簽訂)。
台灣人誤信自己已成為中華民國人,而非仍無國籍的族群。1952年日本於〈舊金山和約〉正式放棄台澎之前,台灣人是法律上的日本人;1952年之後,台灣人成為無國籍人。1952-1972年間的〈中日和約〉第10條,也僅將台澎人應認為(亦即本質上不是,但法律上視為是)中華民國國民,畢竟台澎主權從未在二戰後被任何國際條約正式確立歸屬何國。
加以2000年以來,本土派民進黨政府推行的“中華民國台灣化”政策,意圖以台灣的文化符碼漸漸淡化中華民國的中國政權本質,藉由“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名叫中華民國”的政治話術,試圖藍綠通吃,獲取最大多數人的政治認同。
這樣的結果,讓台灣人多數相信,自己已經擁有一個國家,那個國家就是台灣,只是正式國號叫做“中華民國”。
台灣人不清楚,1980-90年代的中華民國政權解嚴、終止動員勘亂、總統直選,都是一個中國政權內部的民主化擧措,這些事實不會改變台灣的主權地位歸屬或中華民國政權的法律地位,使得台灣成為一個獨立國家,或者使得中華民國這個原本在聯合國代表著中國的中國政權,變成了叫做台灣的新國家。
基督徒如何看待這一切?基督徒應該投身台澎建國運動,如同1977年的長老教會的〈人權宣言〉所主張的政治願景嗎?
我只能說,就理智面而言,投入或許是合乎邏輯的選擇;但就信仰面而言,仍需保留一些對於未知、對於上帝旨意究竟為何的尊重的空間。
當年追求猶太獨立於羅馬帝國的政治期待,和今天追求台灣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的佔領代管、脫離PRC與ROC中國內戰危機的政治期待,不是很相像嗎?
渴望自由自治,是人性的天然嚮往,然而我們要反思的是,一個社會之所以能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的基礎,在於什麼?
是特定的政治體制、國家地位?還是人民與執政當局(不管它是國家政府還是代管當局,不管它是民主、共產或獨裁)是否“行公義、好憐憫”?
台灣的未來,究竟要走向建國獨立(未必會引起台海戰爭,相關論據另談),或是維持現狀,或有其他方案,作為基督徒,應當謹慎自守,為台灣社會祝福禱告,祈求上主使全台灣人懂得敬畏上天,回轉離棄不法不義的行為,或許神在未來會憐憫我們,指示我們未來應當追尋實踐的政治道路。
「台灣光復」真相:
https://19451025facts.actfor.tw/?FB
「台澎法理地位」真相:
https://passport.actfor.tw/true_situation_TW.php?FB
彌迦書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經指示你什麼是善,祂向你所要的又是什麼; 無非是要你行公義,好憐憫,謙虛謹慎與你的神同行。

